时间:2015-05-15 点击数:
各位老师:
生命科学学院2015年硕士生导师遴选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学校通知及《东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附件1,以下简称“办法”),生命科学学院遴选办法通知如下:
一、新增硕士生导师遴选(填写附件2、附件3)
(一)遴选人员范围
符合“办法”规定的我院在职或兼职人员,可申请增列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兼职硕士生导师聘期为3年)
(二)遴选程序
1.个人申请
符合“办法”中规定条件的本院或兼职教师。
2. 认定程序
填写《东北师范大学新增硕士生导师申请表》(附件2),并附加在科技处打印认真申请表中填写的科研、项目成果清单。
填写《导师信息》(附件3),电子版。
3.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申请人材料并投票表决,获得全体委员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者为通过。
二、已有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遴选(填写附件3、附件4)
1. 认定范围
生命科学学院已有硕士研究生的导师,并申请下一年招生资格者。
2. 认定程序
填写《生命科学学院已有硕士生导师申请表》(附件4),申请表中明确填写各科研成果、项目信息,由科研秘书上网进行审核。
填写《导师信息》(附件3),电子版。
3.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申请人材料并投票表决,获得全体委员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者为通过。
三、材料填写要求
1.所有申请表中,需填写近3年的科研成果,时间为
2. 申请招生专业原则上为1个学术型专业及1个专业学位类型(领域),按《东北师范大学各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查询表》填写(见附件5)。
四、报送材料
1.申请人请于2015年5月22日前将“申请表”(新申请教师需附加科研处成果清单)打印签字交至办公室。
2.“申请表“及《导师信息》电子文件请发送至电子邮箱。
五、关于取消(停止)招生资格
对没有申请的现任导师,或达不到基本条件,因调离、退休等不能履行导师职责的,取消(停止)其硕士生导师资格并填写《东北师范大学取消(停止)硕士生导师资格人员汇总表》,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负责人:于冬晨
电子邮箱:yudc644@nenu.edu.cn
生命科学学院
201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