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院新闻        学院公告        学术活动        学术动态        学术报告        数字课程       

关于2010年秋季学期博士研究生应聘“助教”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0-09-01  点击数: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生兼做“助教”工作管理规定》,本学期我校聘任博士研究生兼做“助教”工作现已开始,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应聘条件
1.2008、2009级全日制在校博士研究生(每名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只能申请一次助教岗位);
2.已修完高校教师发展方向专业课,成绩合格者;
3.熟悉所授课程的知识体系。
二、聘任时间
申报时间截止到9月6日。上岗时间为2010年9月-2010年12月。
三、聘任程序
博士研究生根据本单位教学计划确定拟申请岗位(参照附件中的本科课表),经导师及任课老师同意后向研究生辅导员提出申请;学院择优聘任。
四、岗位职责
1.承担一定课时的教学任务,实际授课课时不少于4课时。
2.承担或协助开展所授课程的课程辅导、答疑、作业批改、实验和实践指导等工作。
3.参加聘任单位组织的岗前培训。
五、管理与考核
1.博士生助教的管理与考核由各聘任单位负责,研究生院进行监督。
2.博士生助教进行正式讲课时必须提前一周通知研究生院培养处,由研究生院会同相关聘用单位对其课程讲授情况进行检查或考核。
3.每学期结束前博士生助教向主讲教师提交工作总结,聘任单位在学生、主讲教师考评的基础上对博士生的助教工作进行综合评定,并报研究生院教育处备案。学期考核合格者,填写<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兼任“助教”工作考核表>并存入学生个人档案。
4.博士生“助教”津贴为每月300元,由财务处按月打入博士生的学子卡中。
5.博士生助教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终止其助教资格:
(1)未完成岗位职责规定的教学任务者;
(2)无故缺席应当参加的教学活动1次以上者;
(3)学生考评不满意率超过三分之一者;
(4)学校或学院中期考核不合格者
(5)出现违纪行为受校纪处分者;
(6)具有其他不适合担任助教的情形者。
申请者请于9月6日前将申请表交至本部305办公室孟老师处
联系人:李凡 15948018102 ;孟祥锋 85099590
学院办公室
2010.09.01

版权信息

东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邮编:13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