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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2013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12-12-21  点击数: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
3. 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4.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考生(只有硕士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 报名时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5. 在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证书须通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资格审查时提交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6.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
7.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8.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和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博士生。考生与委托、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9.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10. 在校硕士研究生非应届毕业生一律不准报考,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三、报名程序
1.所有考生(含硕博连读考生)须在2013年1月4日—1月25日登录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202.198.133.157/),报名时须上传近期免冠彩色蓝底JPG格式电子照片,尺寸为:宽150像素,高200像素。
2.考生请于复试时将以下材料交至各学院(部、所)研究生秘书:
(1)2份专家推荐书和1份科研情况统计表(均须从网上下载)。
(2)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硕士课程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应届硕士毕业生需交硕士课程成绩单、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考生被录取后在入学报到时若不能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则取消录取资格。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几点说明:
(1)以上材料均须用A4纸打印或复印。
(2)请考生报名前认真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人员将取消复试资格。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
论何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3)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规定期限内报名,逾期不进行补报。
(4)报名费200元(人民币),通过网上支付,支付办法请详见网上报名系统中说明。
(5)准考证由考生自行在网上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打印时间为:
2013年3月18日~24日。
四、初试
1.初试时间:2013年3月23日~24日。
2.初试地点:东北师范大学(具体详见准考证)。
3.初试科目:外国语及两门业务课。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跨学科考生初试合格后复试时还须加试(笔试)所报学科、专业两门硕士主干课程。
五、复试
1.复试时间、复试地点由考生所报考学院(部、所)另行通知。
2.复试分数线的确定
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情况划定外语和两门业务课的单科复试分数线,不划定总分分数线。
六、录取
学院(部、所)和博士生导师在综合评定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及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科研或工作实绩等有关材料的基础上,确定录取名单。
七、关于报考类别和我校奖助体系的相关说明
1.关于考生报考类别的说明
考生报考类别分为以下几种:
(1)非定向(全日制):要求考生必须将档案、工资关系等相关材料转入我校,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2)委托培养(非全日制):考生无须调转档案等相关材料,毕业后回委托单位工作。录取为委托培养的考生,必须在入学前由考生本人及考生单位与我校签订委托培养合同,缴纳全额学费。
(3)定向:仅限“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
2.关于奖助学金的相关说明
我校实行以完善奖助体系为主要内容的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学校加大对优秀博士生的奖助力度。
(1)录取为非定向(全日制)的博士生,可获得博士生奖学金。博士生奖学金每学年考核一次,考核合格则用于冲抵当年学费。
(2)录取为非定向(全日制)的博士生,可通过助研岗位获得每月1200元助学金。
(3) 录取类别为委托培养(非全日制)的博士生,不享受研究生奖学金和研究生助学金,须缴纳全额学费。
(4) 学费标准:12000元/生/年;音乐学院、美术学院学费标准:15000元/生/年,均按三年收取。
为鼓励博士生的学术创新,学校设立研究生科研奖和创新基金项目,用以资助和奖励研究生在校期间的学术科研训练和重要科研成果,各类别博士生均可参评。此外,非全日制博士生可参加国家奖学金评选。
八、我校2013年具有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招生权。
1.招生领域:学校课程与教学、教育领导与管理
2.招生条件:(1)具有硕士学位,(2)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的中小学教师和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暂不招收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网上报名及材料邮寄要求同上。
3.教育博士学费标准待定。
九、我校具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权。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报考条件需符合本简章第二条规定,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报考资格的确认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族教育处负责,未设民族教育处的由高教处负责。凡取得“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必须在2013年2月25日之前(以邮戳为准)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族教育处确认的《报考201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寄(送)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所有信息均以报名时填报的为准,不得更改。
十、我校具有“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和“高校辅导员攻读思想政治教育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权。
1.“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报考条件:(1)已获硕士学位。(2)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业务骨干教师,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5年以上。必须与原单位签订协议书,毕业后保证回到原单位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至少5年。(3)年龄不超过45周岁。
报考此计划的考生必须在报名前将填写好的2013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登记表》(1份)于2013年2月25日前随其他报考材料邮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
2.“高校辅导员攻读思想政治教育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报考条件:(1)已获硕士学位。(2)在岗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满3年的学生工作人员。须由所在学校推荐,省高校工委审核通过方可报名。报考材料于2013年2月25日前邮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
十一、违纪处罚
如发现考生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以及其他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将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130024
联系电话:0431-85099608 0431-85687516(传真)
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yjsy.nenu.edu.cn/
请考生注意:请于2013年2月25日前将《东北师范大学2013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登记表》邮寄或传真至我校研招办。长春市内考生3月1日直接将此表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317室)。
学院(部、所)联系人(本部校区):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 东北师范大学×××学院(部、所)×××秘书收 邮编:13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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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文明史研究中心

石伟红

85099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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