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教育工作办公室
2013年9月10日
时间:2013-09-18 点击数:
各培养单位:
为使研究生主动参与学校的教学、科研与管理工作,增强研究生的社会实践能力,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按照《东北师范大学聘用研究生兼做助教、助研、助管的规定》,现就开展2013-2014学年硕士生“助研”和“助管”岗位聘任工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助研岗位面向具有省级以上在研项目的导师设置,名额按照在校生的15%比例给予分配;助管岗位按照实际工作需要,面向各培养单位的研究生秘书、研究生辅导员设置。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二、聘用条件
1.全日制在校硕士生;
2.品学兼优,勤奋踏实,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3.工作时间充足;
4.同等条件下贫困研究生优先。
三、聘用流程
1.研究生申请
助研岗位由硕士生向指导教师申请;助管岗位由硕士生直接向研究生秘书和研究生辅导员申请。
2.培养单位确认
在征得培养单位同意聘用后,硕士生方可填写《东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兼做“助教、助研、助管”岗位聘任表》(附件2),并将填写完毕的聘任表交研究生辅导员审核确认。
3.培养单位汇总
研究生辅导员收齐聘任表后,填写《东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三助”岗位汇总表》(附件3),打印签字盖章后,将聘任表与汇总表一并交研究生院教育工作办公室,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以单位命名,excel版)发至caol@nenu.edu.cn信箱。
4.研究生院审核
研究生院对辅导员提供的汇总表进行复核并根据汇总表发予岗位津贴,硕士生自提交《聘任表》之日起开始正式上岗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助研”和“助管”岗位设置的意义,合理安排工作任务,调动研究生的工作积极性。
2.各单位根据自身特点,科学设岗;并制定合理可行的考核细则,定期组织考核,在每月25日之前将本单位《研究生“三助”上岗情况统计表》(附件4)报至研究生院教育工作办公室,对不能胜任工作的研究生随时解聘,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3.每名研究生只能担任一个“三助”岗位;如上一年度担任“三助”的研究生本年度欲继续从事“三助”工作,则需重新交表聘任。各单位要对“三助”研究生开展岗前培训,加强对其工作指导。
4.本次聘任工作起止日期为9月11-23日,过期将不再受理聘任事宜。
附表:1.2013-2014年度各培养单位硕士生“助研”和“助管”聘任指标
2.东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兼做“助研、助管”岗位聘任表
3.东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三助”岗位汇总表
4.东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三助”上岗情况统计表
5.东北师范大学聘用研究生兼做助教、助研、助管的规定
研究生院教育工作办公室
2013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