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导师及各位研究生:
现将《东北师范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修业年限的规定》文件关于修业年限的要求通知如下:
1、2013级以后修业(含休学)最长为6年
2、2013级之前的博士生修业年限:
2008级——2012级博士 8年
2007(含2007级)之前,修业截止日期为2015年6月30日
如未按学校限定日期完成学籍,将取消学籍并不再书面告知。请博士生导师按照本规定督促本人指导的博士研究生如期完成学业。
学籍信息审核及学籍政策告知的具体要求:
1、通知博士生本人,并在告知书上签字。
2、指导教师在告知书上签字。
3、超期博士过多将影响博导的招生。
4、如果导师已经不在学院,由学生本人签字,具体情况由主管院长决定。
研究生院教育处
2014年3月
生命科学学院全体博士生(2002级——2013级)学籍审核时间安排
时间:3月21日星期五
草地所博士:8:30——9:30
遗传所博士:9:30——10:30
本部博士:10:30——11:30
地点:六楼报告厅
要求:1、必须本人来。同一导师的各年级博士一起来,统一办理。
2、自带黑色中性笔。
咨询电话:岳老师 85098274
生命科学学院
201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