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院对2013—2014学年研究生思想总结与评优工作的通知,我院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奖项设置
1.优秀研究生
2.优秀研究生干部
3.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4.研究生校园文化活动先进个人
二、评选范围
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在读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
三、工作日程与评选程序
1.个人填写思想鉴定与评优申报。全体研究生填写《学年思想鉴定表》,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填写各类评优申请表,提交相关材料,交辅导员审核;
2.学院评选,确定初选人名单。
3.民主评议后,确认当选名单,张榜公示3日;民主评议时间见群内通知。
4.学校审批。10月21日,学院将相关评审结果及材料交研究生院。
5.表彰奖励。11月初,学校制定表彰文件,发放荣誉证书、奖学金和奖品,返回评优登记表,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
四、上交时间
思想鉴定表和评优申请表,于10月11日14:00-14:30在生科二教统一收取。
五、注意事项
1.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年度评优:
(1)受到校纪处分的;
(2)恶意拖欠学费的;
(3)处于休学期间的;
(4)已超出基本修业年限的。
2.各类表格不得涂抹,修改,可手写或打印,签名处须手写。
3.研究生成绩由研究生秘书填写、签字。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评优资格。
4.思想鉴定表,除14级以外的研究生均需填写,在外实习的同学也请务必及时上交。导师意见处必须由导师填写并签字,毕业时将装入研究生档案中。
附件:
生命科学学院
201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