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07年应届毕业生(非师范类)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经学校努力,与省教育厅请示和商讨,允许我校非师范专业学生办理教师资格证。由于时间紧,任务重,环节多,为保证办理工作顺利进行,要求各学院主管学生书记落实此项工作。请各学院务必及时通知每一位学生,并认真对待此项工作,组织学生准备好相关资料,按要求及时做好各项工作。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现将我校应届非师范专业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应届本科非师范专业毕业生、研究生(不限应届毕业生,但本科为非师范专业生)
二、认定级别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三、申请人资格
1.应届本科毕业生(非师范专业)、研究生(本科为非师范专业);
2.能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3.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以上成绩)。
四、材料要求
1.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体检表(一份);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份);
5.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6.二寸照片两张(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小二寸照片一张(教师资格证书上用,暂贴在照片粘贴单上,照片粘贴顺序要求与信息录入系统排名顺序一致)、一寸照片一张(贴在体检表上),要求均为彩色照片;
7.学生准备好全部资料后,将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的《思想品德鉴定表》、身份证复印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研究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装订在一起。本科生毕业证书待颁发后,凭毕业证书复印件领取教师资格证。体检表以学院为单位订在一起,由学院统一保管;
8.报名者应将任教学科(只允许填写一门学科名称)填写清楚;
9.所需费用:
(1)培训费480元(由吉林省教育学院收取)
(2)教材费60元(由吉林省教育学院收取)
(3)考试费160元(由吉林省教育厅自考办收取)
(4)能力测试费160元(由长春市教育局收取)
(5)体检费100元(由体检中心收取)
(6)证书工本费6元(由长春市教育局收取并暂由各学院保管)
注意:考试不合格者不发生后续费用;考试合格,能力测试不合格者,不发生后续费用。
五、报名要求
1.各学院应组织好应届本科非师范专业毕业生、研究生(不限应届毕业生,本科为非师范专业)的报名工作,并组织学生做好信息录入工作。务必于6月8日下午16:00前将报名学生信息录入系统(报名系统在教务处主页下载中心),并将报名学生名单电子版与纸介质文本报送净月校区教务办公室(净月校区行政楼239室);
2.学生资料准备齐全后,上交学院,进行信息录入工作;
3.研究生以院所为单位,统一到研究生院教育处报名、领表;
4.6月8日8:30,各单位派人领取以下表格(每人一套):《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思想品德鉴定表》《体检表》。
领取地点:
本部校区:本科生到本部校区行政楼214室找魏老师(电话:85099971)
净月校区:本科生到净月校区行政楼241室找宋老师(电话:84536116)
研究生统一到本部校区行政楼三楼研究生院教育处办理(电话:85099691)
领取材料时留下负责此项工作的教师与学生的联络方式;
5.时间安排:
拟定培训时间:6月10日—15日,具体课程安排另行通知;
拟定考试时间:6月20日—23日之间;
能力测试时间、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6.上报资料时间另行通知。要求准备好以下资料:
(1)信息录入数据;
(2)报名名单及证书工本费;
(3)报名学生资料(要求与信息录入系统排名顺序一致);
(4)照片粘贴单(照片粘贴顺序要求与信息录入系统排名顺序一致)。
联 系 人:杨永清 张志伟
联系电话:84536116
净月校区教务办公室
200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