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12-31 点击数:
各学院、各单位:
2010年元旦即将来临,为确保节日及期末复习期间学校的安全和稳定,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现将有关安全要求通知如下。
1.各学院、各单位要组织好本单位元旦期间的庆祝活动,认真开展活动场所的安全隐患检查,在活动前完成隐患整改。
2.各学院、各单位要做好学生节日期间活动的组织工作。学生集体活动必须有教师参加,指定专人负责,并按要求填写《2010年元旦及期末复习期间学生集体活动呈报表》(见附件),报送保卫处备案。
3.各学院、各单位要对本单位师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严禁在办公楼、教学楼、公寓楼违章使用电器和明火;严禁酗酒和酒后滋事;严禁学生夜不归宿。
4.教学楼、学生公寓、餐厅、学生活动中心等单位要开展节前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设施、疏散通道情况、各项安全工作制度的落实等情况。
5.保卫处在此期间将对各单位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一定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本部校区 85098110
净月校区 84536110
保卫处
200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