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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级研究生参加学历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1-09-06  点击数:

全体2011级学历教育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毕业生学历认证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相关要求,经与新华社吉林分社图像信息采集中心协商,现将我校2011级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工作安排如下:
1.采集对象
东北师范大学全体2011级学历教育研究生。
特别说明:
(1)本人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2011级学历教育研究生、2011级1+3研究生、2011级2+3研究生中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研究生、2011级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不参加本次学历电子图像信息采集。
(2)2009级2+3研究生、2010级1+3研究生、2010级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及曾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并于2011级恢复学籍报到入学的研究生,如未参加过学历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可参加本次采集。其他年级未参加过图像信息采集的研究生不可参加本次采集。

2.采集时间
2011年9月13日
具体采集时间段安排为:
(1)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持有二代身份证的研究生均可参加采集,不区分校区、学院。
(2)下午15:00-16:30,未办理二代身份证的研究生持填涂卡参加采集(填涂卡办理说明附后)。

3.采集地点
本部校史馆三楼报告厅

4.采集费用
采集费用15元/人

5.采集说明
(1)参加本次电子图像信息采集的研究生如已经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可直接持身份证参加图像采集,不需携带其他材料。如未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需于2011年9月7日-9月9日到研究生院教育处(行政楼326室)购买图像采集机读卡(1元/张),按照《机读卡填写规范》(附件一)、《汉字区位码表》(附件二)、《各学院(所)院系代码表》(附件三)填写机读卡,参加信息采集时需携带机读卡。
(2)因出国或在外地无法返校参加图像采集的研究生可采用翻拍照片的方式参加图像信息采集。具体方式为:研究生委托在长春亲友将本人2寸免冠照片(必须为天蓝色背景、清晰度高的纸质照片)于2011年9月7日-9月14日期间送至研究生院教育处,并填写机读卡,缴纳翻拍费用82元/张。
(3)联合培养研究生如联合培养院校所在地为长春,则参加现场图像信息采集;如联合培养院校所在地非长春,则统一办理翻拍,具体翻拍事宜咨询联合培养院校负责老师。
(4)信息采集时请穿着浅色上衣,免冠,发型整齐,不佩戴头饰、首饰。

毕业生电子图像采集是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中的重要环节,未参加采集的毕业生不能进行学历注册。请全体2011级研究生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时参加本次电子图像信息采集。

联系人:申姗姗
联系电话:0431-85099691

附件一:机读卡填写规范
附件二:汉字区位码表
附件三:各学院(所)院系代码表

 

研究生院教育处
2011年9月6日

版权信息

东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邮编:13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