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6-21 点击数:
一、不符合住宿条件的名单
依据公寓管理中心的要求,以下同学的材料不符合要求,名单中的同学于6月24日(周一)下午1:30—2:30,到辅导员金老师办公室(学院本部612房间)将材料和钱取回(若本人不在学校,可委托他人取回)。材料符合要求后,由学生本人自行前往公寓管理中心(2舍1楼)办理,学院不再统一受理。
名单如下:
博士(不符合原因:缺住宿单原件和通知书复印件):杨洋、姜斌
硕士(不符合原因:缺住宿通知单原件):曹洋、李淑芬、赵新哲、于金凤、腾贺、刘琪、杨欢
二、符合住宿条件的收据取回
除以上同学外,递交材料其他学生均为符合条件的,这些同学于6月24日(周一)下午1:30—2:30, 前往辅导员金老师办公室(学院本部612房间)将公寓费收据取回,并保存好,其为入住的重要凭证。至于所住寝室,公寓管理中心还未确定,待确定后,学院网页届时会有通知。
说明:韩晓庆同学负责的大四年级同学的收据等材料,由她转交给提前入住的研究生。
研究生辅导员金老师
2013.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