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3〕40号)和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长人社〔2014〕32号)要求,现对我校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按照吉林省有关文件精神,我校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除保研、考研已录取的学生)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含研究生),均可享受此补贴。
二、发放原则和补贴标准
(一)发放原则。坚持自愿申请、公平公开、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二)补贴标准。经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按15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求职补贴。
三、申请发放程序和时限要求
(一)个人申请。2014年5月15日前,各学院(部)组织符合条件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进行求职补贴申请工作,需提交如下材料:
1.《2014年驻长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需粘贴本人照片)一式3份(见附件1)。
2.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级以上民政局提供的《2014年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明》(见附件2)原件1份、复印件2份。
3.低保证复印件2份。
4.户口簿复印件2份(每一页均需复印)。
5.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6.最近一次领取低保金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低保金领取折或其他)2份。
(二)学院(部)初审。学院负责审核学生提交的材料,确保准确无误,填写《2014年驻长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情况表》(见附件3,其中银行卡号务必填写申请人本人建行卡号)一式3份并加盖学院公章,所有纸质材料于2014年5月15日之前上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资助办公室。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
zzzx@nenu.edu.cn。
(三)审核公示。2014年5月15日—2014年5月20日,由学校组织审核,对符合补贴条件的学生进行公示。
(四)上报审核。2014年5月20日前,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申请补贴人员《2014年驻长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以及《2014年驻长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情况表》报送市人才服务中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严格按照申领程序和时间节点,扎实做好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的申报工作,确保申领材料合格。
(二)严格审核,加强监督。各学院(部)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把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关,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求职补贴的高校毕业生,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由学校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学籍档案。
联 系 人:张茂林 孙婧芳
联系电话:85098308
联系地点:本部校区 北苑餐厅三楼C06室
净月校区 学生活动中心208室
附件:1.2014年驻长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2.2014年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明
3.2014年驻长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情况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4年4月24日
生科院2014届毕业研究生注意:
1.附件请学生在通知公告中自行下载。
2.上交材料时间:2014年5月12日(星期一)上午交至院612室辅导员处。因研究生和本科生一起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上报,故请准时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