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8-06 点击数:
为落实教育部、吉林省学位办、东北师范大学学位办学位论文专项检查精神,本学院制定了以下自查工作流程:
(一)通过学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宣传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的危害,阐释了其损害学术诚信的本质。
(二)由各学生党支部书记通过组织生活会的形式使学生端正学术态度,坚持诚信原则,坚守道德底线。
(三)学院在网站首页设立了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举报电话(0431-85099590)和邮箱(sky@nenu.edu.cn),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四)工作组成员分专业对2018年上半年毕业生论文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对过去三年的毕业生论文进行了随机、重点抽查。
(五)工作组将专项检查通知下发至每一位指导教师邮箱,由导师对处于学位论文撰写各阶段学生的开题报告、预答辩和送审等进行跟踪和检查。此外,要求导师通过组会和课堂授课的形式向学生明确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危害以及对此行为的处理办法。
(六)由工作组制定《抵制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承诺书》,计划从2018年下半年学位申请工作开始,每位申请学位的学生都须签署承诺书,由学院留档备查。
(七)2018级新生入学教育中会增加学习《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论文学术不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专题,引导学生自觉抵制学位论文作假行为。
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严重危害学术生态环境,一经发现将依照《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论文学术不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附件1)和《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附件2)等相关文件严肃处理。
东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18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