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期间加强学生管理的通知

时间:2017-06-05 点击数:

  6月7日至9日,将迎来全国高考。根据2015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涉案人员将承担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违者将被直接开除学籍,绝不姑息。

  高考期间,严格履行学生请销假制度。学生请假务必经导师、辅导员、副书记批准,违者视舞弊嫌疑。
    特此告诫我院全体本、研学生洁身自爱,为了自己的前途和家庭的幸福,请勿以身试法!


生命科学学院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