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2014学年研究生新增国家助学贷款办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09-24 点击数:

现就本学年研究生生新增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家庭经济困难,欲通过贷款解决学费、住宿费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二、申请材料
  1.《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2份(下发至各学院(部)资助专员,复印有效);
  2.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学生证复印件可以在学校发放后补交);
  3.经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核实确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或县、乡、村(区、街道、社区)三级贫困证明1份(要求具有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公章);
  4.自学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及《征信业管理条例》,以《我对诚信的认识》为题,手写1000字以内的学习体会1份。
三、申请时间安排
  (一)纸质材料提交
  1.政策了解。研究生登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了解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接受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题的诚信教育。
  2.材料上交。9月26日前提交给辅导员审核。辅导员上交学校报送至中国银行审批。
  (二)网上申请及确认
  1.学生申请。2013年9月24日—26日,学生凭本人账户登陆“学生资助信息平台”,进行网上申请(务必与纸质材料填写信息一致)。
  2.学院(部)审核。辅导员初审、学院(部)审核。
  3.学校复核。2013年10月1日—2013年10月3日,学校审核后公示审核结果。
  4.合同及借据套打。2013年10月4日—2013年10月8日,学校统一打印学生贷款合同及借据。
  5.签订合同及借据。2013年10月中旬,学校联系中国银行召开诚信宣誓大会,组织学生签订相关材料。
请申请贷款的研究生自行完成网上申请后,26日上午把申请材料交到612室。
生命科学学院
2013-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