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届毕业研究生求职补贴申请及发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06-27 点击数:

2013届毕业生同学: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人社部[2013]43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吉政办发[2013]2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从2013年起,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详见研究生院网页通知。现就学院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和范围
  我校在2013年毕业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二、发放原则和标准
  (一)发放原则。坚持自愿申请、公平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二)补贴标准。经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按15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求职补贴。
  三、申领发放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请材料: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必须是父母的低保证,将持有人信息页及家庭成员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3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张、二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3张、个人银行账户(银行卡复印件,上注明姓名)3份以及《吉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3份(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
单位负责填写附件2并加盖单位公章,所有纸质材料于7月4日之前上交教育处。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caol@nenu.edu.cn
  (二)学校初审公示。7月5日—7月10日。
  (三)学校上报人社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机构审核。7月15日前。
  (四)资金拨付。7月底,高校所在地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到高校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
  四、申请要求及上交时间
  1、学生符合条件,积极申报。并保证资料诚信准确。不得冒领。
  2、7月3日(周三)下班前,将材料上交至学院612房间,岳秀泉老师负责收取。
生命科学学院
201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