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2013级研究生户口迁移说明

时间:2013-05-23 点击数:

新生户口迁移采取自愿原则,迁移户口的学生请于入学报到时申报落户,过后不予办理。办理入学户口迁移一律使用全国统一的户口迁移证:迁移证不允许涂改;迁移证姓名一栏必须与通知书上的姓名一致,出生地、籍贯要具体到市或县一级。
户口迁移地点:
录取到本部校区(人民大街校区)各学院的新生户口迁移到: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南岭街派出所; 咨询电话0431-85099938
录取到净月校区各学院的新生户口迁移到: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净月
大街2555号东北师范大学。 咨询电话0431-84536111
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报到时到户籍科办理转户口手续。
保卫处户籍科
201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