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2012届毕业研究生中开展学年思想总结与评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04-28 点击数: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励条例》的相关规定,2012届毕业研究生思想总结与评优工作已经开始,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1.优秀研究生
2.优秀研究生干部
3.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4.研究生校园文化活动先进个人
5.优秀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范围
2012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三、评选条件
参照《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励条例》和各培养单位研究生评优实施细则(详见研究生院网站“研究生奖惩”一栏)。
四、具体日程
1.填写鉴定。4月27日——5月2日,各培养单位组织毕业研究生进行学年思想总结,填写《学年思想鉴定表》。
2.个人申报。5月4日前,将各评优申请表,提交辅导员。
3.评选大会。5月8日下午2点,地点:二教。如有变故,另行通知。
五、其它要求
1. 申报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同学,如在SCI发表过论文,需另附论文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评优:
(1)受到校纪处分的。
(2)恶意拖欠学费的。
(3)处于休学期间的。
(4)超过基本学制的。
3.《学年思想鉴定表》、各类评优登记表、审批表可在研究生院网站“表格下载”栏中下载。各类表格一律用钢笔或碳素笔准确、如实填写,若出现涂抹、划痕等现象,评优表格作废。研究生成绩由研究生秘书填写、签字。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评优资格。
注:对获得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的同学,请补齐该生学子卡号;其他奖项不用填写该项。
4.评优登记表交研究生院验印后由辅导员保存,毕业时与《思想鉴定表》一并装入研究生档案。
5.研究生在公示期内对初评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书面申诉,培养单位在接受申诉后2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如对培养单位的答复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院提出书面申诉。
具体事宜可参见研究生网站相关通知。
生命科学学院
201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