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下半年学位论文检测、评阅及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11-09-07 点击数:

各有关院(所)
现将2011年下半年学位论文检测、评阅、答辩工作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论文检测
1.申请答辩的研究生须于10月9日前将学位论文电子版交至本单位研究生秘书处。电子版论文必须采用以下统一命名方式:专业_姓名_身份证号.doc,如:马克思主义哲学_张三_220102198312345678。电子版论文格式、排版要求与最终存档论文要求相同。
2. 10月10日前,研究生秘书根据本单位学位论文电子版提交名单向研究生院学位办上报拟申请答辩人名单。
3. 10月11日—16日,研究生秘书登录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申请答辩的学位论文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生成的报告单纸质版或电子版发给研究生本人及导师。导师及学位评定分委会参考检测结果,最后确定论文是否可以进行答辩(附件1)。
4. 10月17日前,研究生秘书将经导师及院所确认的可以参加答辩的研究生名单(附件2)及不允许进行答辩的人员名单(附件3)上报学位办。对去年检测过 的研究生做出标注,同时收取每人检测费100元。
二、资格审查
10月17日—21日,培养处依据论文检测通过名单到各单位进行毕业资格审核,审核的具体要求由培养处另行通知。
三、论文外审
1. 10月24日,学位办下发硕士学位论文“双盲”通讯评阅名单,提前毕业硕士学位论文和全部博士学位论文需参加“双盲”通讯评阅。
2. 10月26日,各单位提交被抽查的硕士学位论文(论文及评阅书各三份,评阅费300元)和全部博士学位论文(论文及评阅书、自评表各三份,评阅专家名单一份,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审查意见表,评阅费600元)。
四、论文答辩
1. 各单位2011年下半年答辩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工作须于12月13日前完成。请于答辩前5天将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审批表送交学位办。
2. 各院(所)学位论文答辩结束后须上报以下材料:
(1)东北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授予审核报告书(附件4)(每学位评定分委会一份)
(2)东北师范大学申请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审核表(附件5)(每人一份)
(3)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自评表(无需上交,评阅书原件将由学位办统一下发各院系,自评表须由秘书收取留备存档)
(4)东北师范大学授予学位审批表(一式两份)
(5)3份论文交学位办。1份论文交图书馆,研究生到图书馆取电子论文提交回执时,携带一本纸质论文交给图书馆存档,如有问题,请咨询图书馆参考咨询部,本部:图书馆306室,电话85098516;净月:图书馆306室,电话84536086。
(6)学位授予信息(学位信息采集工作要求与上学期一致,具体通知另行发布)。
以上材料(1)(2)(4)(5)须于12月16日前按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上报纸质文本。
根据学校要求,还须由毕业研究生直接将学位论文电子版通过论文提交系统提交图书馆。具体事宜请到图书馆网站查询。
请各位研究生秘书提醒申请答辩的研究生到研究生院网站“学位授予”栏下载最新版申请学位及论文答辩相关表格。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1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