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2011届毕业研究生中开展学年思想总结与评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1-05-05 点击数: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励条例》的相关规定, 2011届毕业研究生思想总结与评优工作已经开始,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项目

1.优秀毕业研究生 (3人)

2.优秀研究生 (10人)

3.优秀研究生干部 (10人)

4.研究生优秀奖学金(2008级以后博士生不参与该奖项评选) (29人)

5.校园文化活动先进个人 (10人)

二、评选范围

2011年7月毕业的在读研究生。

三、评选条件

参照《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励条例》和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评优实施细则(附件)。

四、工作日程与评选程序

1.填写鉴定。5月4日——9日,毕业年级研究生进行学年思想总结,填写《学年思想鉴定表》。

2.个人申报。5月10日——14日,研究生填写各评优申请表,提交辅导员。

3.学院评选。5月15日——21日,召开全体研究生大会,进行民主评议、讨论提名、确定初选人名单,并张榜公示5日。

4.学校审批。5月22日上报。

5.表彰奖励。5月下旬,学校制定表彰文件,发放荣誉证书、奖学金和奖品,返回评优登记表。

五、工作要求

1.研究生评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评优细则民主程序进行。

2.评优过程充分征求和尊重研究生导师的意见,积极听取研究生党支部和研究生会的评议意见。

3.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年度评优:

受到校纪处分的;恶意拖欠学费的;处于休学期间的。

4.《学年思想鉴定表》、各类评优登记、审批表见附件二,各类表格一律用钢笔或碳素笔如实填写,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评优资格。申请表格科研成果中的论文一项,SCI影响因子在作者顺序一栏后标注。所有的科研成果需提供论文(著作、专利或其他)复印件,论文发表时间、自己的姓名在首页标出。

5.学年思想鉴定表》毕业时需装入研究生档案,填写内容必须手写不参加评优的毕业研究生也需填写,请各位毕业生相互转告,此表5月12日前以实验室为单位交至本部610辅导员办公室。

附件一: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评优实施细则.doc

附件二:审批表.rar

生命科学学院

2011年5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