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毕业生硕士研究生申请教师资格证的通知

时间:2011-04-28 点击数:

各研究生:
按照长春市教育局布置, 2011年应届硕士毕业生(师范类)教师资格证申请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级别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申请人资格
1.2011届应届毕业研究生,本科是师范专业。
2.本科期间通过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参加教育实习,成绩合格。
3.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以上(含二级乙等)成绩。报语文学科的学生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要求二级甲等(含二级甲等)以上。
详细信息请浏览研究生院主页的具体通知。
生命科学学院
2011.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