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4-19 点击数:
各位研究生:
在上学期教育硕士期末考试中,文学院一名学历硕士代替一名教育硕士参加《现代教育技术》的考试,行为恶劣,严重违反了我校的校规校纪。根据《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违纪惩处条例》,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2人留校察看处分,并装入研究生档案。现予以通报。
希望各位同学以此为鉴,提高认识,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自身行为,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从自我做起、从点滴做起;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经常用各种纪律规范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严格约束自己。
对于各类违反校规校纪行为,学校将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研究生院教育处
201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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