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生参加学历电子图像信息补采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1-04-18 点击数:

根据教育部关于毕业生学历认证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相关要求,我校于2010111日—116日组织了全体在读学历教育研究生参加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并接收了部分研究生因不能参加现场采集,要求翻拍照片的材料。经新华社图像信息采集中心反馈的信息采集数据显示,我校部分学历教育研究生未按照学校规定按时参加图像采集。经与新华社吉林分社图像信息采集中心协商,学校将于201157日组织未参加图像信息采集的学历教育研究生进行图像补采。所有未参加过学历电子图像采集的学历教育研究生必须参加。请各学院(所)辅导员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通知本单位研究生参加图像补采。本次图像补采工作的相关安排如下:

一、采集时间:201157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二、采集地点:研究生教学楼(历史文化学院南侧)一楼三教

三、采集费用:15/

四、特别说明

(一)已于2010111日—2010116日参加过现场图像采集的学历教育研究生请勿参加本次补采。重复采集易造成学历图像链接受阻。

(二)于201011月申请翻拍照片的研究生名单详见附件一,因翻拍图像需分批上网,翻拍照片的研究生现在无法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到本人图像信息。20117月毕业的研究生于2011615日前可在学信网上查询到图像信息。已申请翻拍的研究生请勿重复参加本次补采。

(三)各别在读学历教育研究生已参加过电子图像信息采集,且在教育处图像信息采集数据备案中查询到了本人的身份证号,没有参加201011月的现场采集。这类研究生如在教育处20113月组织的图像信息校对中可在学信网上查询到本人图像信息,则不用参加本次图像信息补采。如在学信网上未查询到本人图像信息,则为图像链接受阻,导致图像链接受阻的原因为本人已进入博士研究生学习阶段,且博士入学方式非硕博连读。图像信息连接受阻的研究生必须参加本次图像信息补采。

(四)参加本次图像信息补采的研究生如已办理居民二代身份证,可持身份证参加图像采集,学校将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户籍信息与学历信息链接,不需填写图像采集机读卡。

(五)参加本次图像信息补采的研究生如未办理居民二代身份证,需于201154日—56到研究生院教育处购买图像采集机读卡(一元/张),按照《机读卡填写规范》(附件二)、《汉字区位码表》(附件三)及《各学院代码表》(附件四)填写,需携带机读卡参加图像信息采集。

(六)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本次补采,仍可采用翻拍方式进行图像采集。研究生可委托在长春亲友将本人2寸免冠照片(必须为天蓝色背景)于201159日之前送至研究生院教育处,并填写机读卡,缴纳翻拍费用82/张。

(七)信息采集时请穿着浅色上衣,免冠,发型整齐,不佩戴头饰、首饰。

联系人:申姗姗

联系电话:0431-85099691

附件一:已申请翻拍照片研究生名单

附件二:机读卡填写规范

附件三:汉字区位码表

附件五:各学院代码表

研究生院教育处

2011年4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