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教育硕士【学科教学(生物)】复试通知

时间:2011-01-12 点击数:

一、总体要求
1.学校和各招生学院分别成立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管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根据初试成绩、复试结果、资格审查、工作业绩等综合评定,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2.学校根据报考情况、考试情况和招生计划划定复试分数线,达到分数线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3.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资格审查
1.我校将在复试前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2.资格审查时间:20111188:208:50;地点:生命科学学院办公室(三楼305室)。(复试报名费100/人)
3.资格审查时考生必须提供以下材料:1)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3)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介绍信(重点写清参加工作时间)。
4.外省考生未交专业课命题阅卷费(30元)及未交资格审查表的须于资格审查时补交。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范围
1.复试方式
复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复试内容
政治理论、专业测试
3.复试范围
专业测试:面试普通生物学内容。
政治理论:政治理论考试总分为100分,成绩达到60分以上者为合格。考试形式为开卷,考试基本题型为简答题和论述题,参考书目为①《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叶敦平主编;②《毛泽东思想概论》王顺生主编。均为教育部社政司组编的“两课”示范教材,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
4.复试时间、地点
政治考试:20111189:10——11:10;地点:生命科学学院第二教室(一楼105室);
专业测试:201111814:00;地点:生命科学学院草地所会议室(五楼525室)。
请考生务必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复试,过期将不予补试。
五、复试分数线
国家联考成绩总分(外语、教育学、心理学)
单科成绩(含专业课)
≥160
≥30
六、录取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201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