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2011学年新增国家助学贷款办理的通知

时间:2010-09-21 点击数:

全体研究生:
学校定于2010年9月21日起为同学办理新增国家助学贷款,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欲通过贷款解决学费、住宿费的全日制研究生。
2.本年度没有申请过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
二、申请材料(学生自行下载填写)
1.《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1份(见附件1);
2.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3.经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核实确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或贫困证明1份(见附件2);
4. 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授权书1份(见附件3)。
三、申请程序
1.填写审批表:9月22日—9月25日,学生自行下载并填写《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授权书》。
2.填写表格: 9月26日下午2点—4点30分在学院一教统一填写《东北师范大学学生资助信息平台2010级学生基本信息采集表》,带交行学子卡及父母身份证号。
3.材料提交:9月26日下午2点—4点30分,交至学院一教李立娜处。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祥锋(85099590);李立娜(13756524052;85098274)
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xls(备注:见证人一为学生辅导员,见证人二可不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