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研究生同学:
2010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信息采集工作即将开始,此项工作关系到学位证书制作及学位信息网上查询,请本次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同学务必仔细阅读以下要求,认真填报,保证信息的准确性。
根据有关规定,我校2010年上半年学位信息采集工作安排如下:
一、采集范围
2010年上半年申请博士、硕士学位的全体研究生。
二、采集时间
2010年5月21日至6月15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未完成信息采集者一律视为放弃本次学位申请。
三、采集方法
1. 研究生本人登录学位信息采集系统。
系统登录用户名及密码查询(按类别点击进入查询):
2. 修改密码。首次登陆后务必修改密码,以确保信息安全。
3. 填写学位信息并保存。
注意:仅在所有内容项均正确填写后方可保存成功,若信息填写有误,系统将在填写内容后以红色“X”提示,此时将光标移动至填写内容上,即可获得正确填写提示。
4. 提交学位信息。确认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系统会生成并弹出信息表格,再次核对无误后,点击表格下方的提交按钮,即可提交信息,点击取消按钮,则仅保存内容而不提交。
注意: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位信息提交,仅完成了填写或保存环节但未最后提交的信息无法使用,为无效信息。信息一旦提交学生本人无法修改,如需修改,请联系本院所研究生秘书。
5. 打印学位信息表格并签字确认。提交学位信息后,研究生本人需到研究生秘书处打印学位信息表格,并签字确认信息无误。
6. 高校教师、同等学力、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向研究生秘书提交电子版照片。2010年3月31日以后参加及从未参加过研究生院教育处组织的毕业生电子注册图像信息采集的学历硕士、博士也须向研究生秘书提交电子版照片。2010年3月31日以前参加毕业生电子注册图像信息采集的学历硕士、博士因电子照片已返回我校,无需再提交电子版照片。
照片要求:必须为蓝色背景,免冠,宽150像素,高210像素格式为JPG;照片文件以学位信息中填报的本人身份证件号码命名,且必须严格一致,以普通居民身份证号为例:22010212345678901X.jpg;以军官证为例:装文字第0123456.jpg;以护照号码为例:A123456.jpg。
照片提交关系到日后学位信息网上查询,无照片者国家不提供其学位信息查询服务。因此,请相关研究生务必严格按要求提交照片,以免日后因无照片或照片规格不符遭遇学位证书真伪性质疑。
四、注意事项
1. 姓名拼音项:因汉字存在多音字,研究生登录系统后须核对系统自动生成的拼音,删除多音拼法。
2. 系统中已有的身份证件号码、学号是为便于登录而拟设的,务必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3. 是否按一级学科授予项:一律选择“否”。
4. 高校教师、同等学力信息表中“申请学位编号”、“综合考试合格编号”两项不需填写。
5. 专业学位信息表中“综合考试合格编号”不需填写。
6. “自设专业”指我校自行设置的专业,非自设专业的研究生无需填写此项(二级学科中可找到所属专业,则自设专业无需填写)。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1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