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学校2015年下半年研究生申请学位工作通知

时间:2015-08-26 点击数:

各位老师、同学:

以下为学校相关通知,请首先于9月10日向研究生秘书提交学位申请,后续通知会继续发布。

各位研究生导师及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

为确保2015年下半年研究生申请学位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出学位申请

完成时间:91111:30之前

提出学位申请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填写《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见附件1),经指导教师(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需我校指导教师与联合培养高校指导教师共同签字)签字同意后,将《申请书》交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研究生秘书汇总后将申请学位研究生名单(见附件2)电子版及纸质版上报校学位办备案,《申请书》各单位自行留存备查。已通过答辩但未授予学位的研究生本次欲申请学位也须向研究生秘书提出申请,研究生秘书须在申请学位研究生名单中注明已答辩

注意:

1.未按时提交《申请书》的研究生,本次不再受理其学位申请。

2.各培养单位提交名单时一定确保研究生学号、姓名、专业(领域)、研究生类别等相关信息准确无误,否则会导致后续环节出错。

3.特别指出的是,因研究内容涉及技术秘密及待申请专利等知识产权问题,需限制对外交流和使用范围的学位论文,其作者须按照《东北师范大学内部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办法》(见附件3),在该环节必须提出内部研究生学位论文申请,逾期将不予受理其内部研究生学位论文申请事宜。

二、毕业资格审核

由相关部门另行通知。

三、公布学位论文双盲评阅名单

完成时间:918

校学位办根据申请学位研究生名单抽取学位论文双盲评阅名单,被抽到双盲评阅的研究生提交评阅材料时,无论纸质版还是电子版,都必须隐去作者和导师信息。

(一)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阅

按《东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实施办法》(东师校发字[2014]74号文件,见附件4)要求执行。

(二)博士学位论文评阅范围

按《东北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审实施办法》(东师校发字[2013]53号文件,见附件5)要求执行。博士学位论文双盲评阅将送交第三方评阅机构进行网上评阅。

四、学位论文评阅

学位论文评阅工作由校学位办和各培养单位共同组织实施。校学位办负责被抽取的硕士学位论文及全部博士学位论文的双盲评阅,未被抽取进行双盲评阅的硕士学位论文由各培养单位负责组织评阅。建议各培养单位自行组织双盲评阅。

(一)提交双盲评阅学位论文

1.博士研究生

完成时间:10816:30之前

提交材料:博士学位论文评阅数据汇总表(见附件6)、学位论文、自评表(此3种材料均为电子版),评阅费900元。

注意事项:

1)确保每位博士生提交的博士学位论文电子版和自评表,确保隐去导师姓名和作者姓名。

2)学位论文必须为PDF格式,命名规则为“10200_专业代码_学号_LW”;自评表为word格式,命名规则为“10200_专业代码_学号_ZPB”。学位论文和自评表的命名请一定按照上述要求命名。

3)博学位论文评阅数据汇总表填写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确保一级学科名称和一级学科码、二级学科和二级学科码一一对应,准确无误。

2)在填写一级学代码和二级学科码时,请一定分清楚数字“0”和字母“O”的区别,因为一级学代码和二级学科中不能包含字母。

3)在填写学号时,请注意从2011级(含2011级)博士开始,博士生学号开头是录取年份,2010级(含2010级)之前的博士生学号开头是10200+年份+流水号。

博士学位论文评阅数据汇总表请各单位一定准确填写,否则将导致学位论文无法按时提交和评阅,影响评阅结果返回时间。

2.硕士研究生

完成时间:10816:30之前

被抽到双盲评阅的硕士研究生:提交纸质版学位论文及评阅书(评阅书请勿装订,折叠后夹入论文中)各三份,评阅费600元;

以上博士、硕士评阅材料及评阅费由研究生秘书汇收齐总完毕后统一报送校学位办。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者,本次学位申请无效。

(二)各培养单位组织的硕士学位论文评阅

各培养单位须按《东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实施办法》要求执行。

注意事项:

1)学术学位论文评阅人中应至少有1位与研究领域相关的校外专家;专业学位论文评阅人中,应至少有1位具有丰富行业实务经验的校外专家。

2)在论文评阅完成后,将评阅论文的成绩录入《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成绩汇总表》(见附件7),电子版及纸质版上报校学位办备案。

五、学位论文答辩

完成时间:124日之前

各培养单位须按《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实施办法》(东师校发字[2014]73号文件,见附件8)要求组织论文答辩工作。

注意事项:

(一)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应由各专业指导教师共同提出,并填写《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审批表》,报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在各单位网站公布。在答辩前五天报校学位办备案。

(二)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中,导师不能做为答辩委员会成员,但可以列席会议;组成人员的数量必须为奇数;必须有校外专家参与,其中硕士答辩委员会校外专家不少于1人,博士校外专家不少于2人。

六、学位论文检测

完成时间:127日之前

1.研究生将填写完整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终稿确认单》(以下简称《确认单》,见附件9)交研究生秘书。指导教师将论文最终稿电子版发给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论文电子版必须为word文档,并按以下方式命名:学号-姓名-专业,如:2012200157-张三-马克思主义哲学。

2.研究生秘书登录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进行学位论文检测。并将检测生成的报告单发给研究生本人及指导教师。校学位办每日分早晚两次,将论文检测总文字复制比超标者信息在研究生秘书工作平台公布。学位论文检测结果处理按《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办法》(东师校发字[2013]54号文件,见附件10)执行。学位论文一经检测,申请人及其指导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换检测论文。

注意事项:

1)研究生必须将填写完毕的《确认单》交研究生秘书后,研究生秘书才能为检测论文,否则研究生秘书不能受理其论文检测申请。

2)研究生秘书在进行学位论文检测前,请检查该论文命名是否符合命名要求,如不符合,将不能进行论文检测。

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

完成时间:1210日之前

各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根据学位论文答辩结果和学位论文检测结果,对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做出建议授予学位的申请人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建议授予学位的决定。

八、报送存档学位材料

完成时间:1211

1.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授予审核报告书(纸质版,一式一份)

2.2015年上半年建议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名单(纸质版,一式一份)

3.建议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位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两份)

4.建议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纸质版,一式两份)

5.学位授予过程数据统计表(附件11),此表为新增表格,请研究生秘书按学位授予流程及时填写各项数据。

6.建议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电子版,须按《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分类图解》分类汇总,见附件12

7.研究生需自行通过我校图书馆论文提交系统提交学位论文,研究生到图书馆取电子论文提交回执时,携带一本纸质论文交图书馆存档,如有问题,请咨询图书馆参考咨询部,本部:图书馆306室,电话85098516;净月:图书馆306室,电话84536086

注意:以上材料涉及到研究生授予学位,因此所有信息必须准确无误。

九、学位授予信息填报

学位授予信息填报工作将于10月中下旬进行,此项工作涉及学位证书制作,学历、学位授予信息上报国家备案及日后认证查询等关乎研究生切身利益等事宜,因此请各位研究生一定按照校学位办关于此项工作的通知要求准确填报。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十、相关说明

1.申请学位及论文答辩相关表格已经更新,请在研究生院网站学位授予栏目下载。

2.为便于学位论文归档,在学位论文制作时对封面颜色做如下规定:博士为红色,学术硕士(含同等学力、高师硕士)为绿色,专业硕士为浅黄色。

3.请各单位按时上交各类材料,以便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12):下载。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5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