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1.各招生学院(部)须成立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部)长为组长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标准和工作程序;复试录取中要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2.学校根据报考情况、考试情况和招生计划划定复试分数线,达到分数线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未参加复试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3.学校将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结果、资格审查、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本着“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资格审查
1.我校将在复试前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2.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1月9日7:00-7:30;
地点:生命科学学院办公室(三楼305室)。(复试报名费100元/人)
3.资格审查时考生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3)学历认证报告(认证办法见附件1);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明;
(4)资格审查表(加盖公章)
4.复试时间、地点
专业基础课考试、政治考试
时间:2016年1月9日8:00——12:00;
地点:生命科学学院微格一教室(三楼电梯旁);
面试
时间:2016年1月9日14:00;
地点:另行通知。
请考生务必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复试,过期将不予补试。
三、复试分数线
国家联考成绩总分≥135分
外语≥30分
教育学心理学 ≥60 分
四、录取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考生总成绩=初试和复试总成绩(专业基础课成绩+面试成绩)。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方式:85099590
复试人员名单:
姓名 |
报名编号 |
教育和心理学成绩 |
英语成绩 |
总成绩 |
林雪 |
152201022768 |
123 |
65 |
188 |
郑双 |
152201016397 |
128 |
53 |
181 |
滕丽丽 |
151201024385 |
109 |
62 |
171 |
崔著平 |
152201023466 |
115 |
53 |
168 |
盛婷婷 |
152201017352 |
113 |
48 |
161 |
董峥 |
152201016026 |
109 |
50 |
159 |
纪力 |
152201016291 |
121 |
31 |
152 |
李烨婷 |
152101009588 |
86 |
53 |
139 |
附件1:学历认证办法
(1)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往届毕业生)验证。将打印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毕业生)交至各招生学院(部)。
(2)无法在线认证的考生,需申请书面学历认证。认证办法:工作单位在吉林省外的考生,请到本人工作所在省市的学历认证中心进行认证;工作单位在吉林省内的考生请到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学历认证。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川街151号(北方市场南门200米)。
电话:0431-84685591,传真:0431-84666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