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在职教育硕士复试通知

时间:2015-01-06 点击数:

一、总体要求

1.学校和各招生学院分别成立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管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根据初试成绩、复试结果、资格审查、工作业绩等综合评定,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2.学校根据报考情况、考试情况和招生计划划定复试分数线,达到分数线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3.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资格审查

1.我校将在复试前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2.资格审查时间:20151177:00-7:30;地点:生命科学学院办公室(三楼305室)。(复试报名费100/人)

3.资格审查时考生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3)学历认证报告(认证办法见学校通知);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明;

4)资格审查表

4.复试时间、地点

专业基础课考试、政治考试:20151178:00——12:30;地点:生命科学学院微格一教室(三楼电梯旁);

面试:201511714:00;地点:另行通知。

请考生务必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复试,过期将不予补试。

五、复试分数线

国家联考成绩总分≥140

外语≥30

教育学心理学 60

六、录取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考生总成绩=初试和复试总成绩(专业基础课成绩+面试成绩)。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方式:85099590

过线人员名单:

1 140451102000252 郭薇
2 140451102000250 李玉华
3 140451102000257 高明珠
4 140451102000251 王萍
5 140451102000258 李瑶
6 140451102000265 王晓双
7 140451102000264 梁丹丹
8 140451102000260 张莹
9 140451102000253 李雪
10 140451102000263 孙红梅
11 140451102000262 彭鹏
12 140451102000259 王发菊

20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