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学院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时间:2022-09-22 点击数: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实际情况,现将本单位2023年接收推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复试形式及平台

统一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对考生进行线上面试。选用“腾讯会议”作为复试平台。

二、复试流程及内容

(一)预报名

申请人(硕士生和直博生)于2022年9月24日12:00前,登陆“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s://zhaosheng.eol.cn/10200/user/user/center,以下简称“预推免系统”)完成推免预报名。

(二)材料审查

在预推免系统中报名的申请人,需在2022年9月2516:00前,将本人以下材料电子版(合并成1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liudp669@nenu.edu.cn,等待学院审查。

1.《东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2023年接收推免生复试反馈表》(附件1)。考生本人须如实填写并签字确认。

2.《东北师范大学2023年接收推免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考生本人须提前仔细阅读相关法律法规和《东北师范大学2023年接收推免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以下简称《考场规则》)(附件3)。知悉东北师范大学发布的关于接收推免生网络远程复试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后签字确认。

3.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如国家英语四、六级、TOEFL、IELTS等。

6.各类获奖证书和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的清单和证明材料。

7.申请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还须提交专家推荐信和个人陈述:

(1)申请学科或相近学科的两名正高职称专家推荐信(附件4),推荐信应对申请人思想品德、道德修养、科学作风、治学态度、外语水平、知识结构、科研能力、工作成果、培养潜力及综合素质作出简要评价;

(2)个人陈述(附件5),包括研究计划、学术背景、研究经历、申请理由、参与的科研项目简介及自己在其中的贡献(需要举证)等。

(三)复试通知

学院将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择优选拔,预计于2022年9月2612:00前通知部分申请人参加复试。

(四)考前准备

1.网络远程复试设备及环境

硬件准备

准备面试所需硬件设备(手机或电脑)

软件准备

提前下载好软件,认真学习软件的操作流程

网络准备

网络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保障具备有线宽带网络、WIFI、4G网络等两种以上网络条件

环境准备

独立安静的房间,灯光明亮不逆光。可视范围内不能有任何复试相关资料,不能有其他人在场

请考生对照《考场规则》及上述要求,备妥并调试网络远程复试所需设备、软件和网络。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如考前准备过程中遇到困难,可与工作人员沟通解决。

  1. 准备考试用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考前承诺(自行打印,内容如下)。

    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本人郑重承诺如实、准确提交各项材料,自觉遵守相关法律和考试纪律、考场规则,诚信考试,不作弊。自觉履行保密义务,不以任何方式录制、泄露、传播与考试内容有关的信息。如违反,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五)复试

    1.候考:模拟及正式面试当天,考生应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提前登录平台,进入等候间等待面试。

    2.入场:

    (1)身份审查核验

    出示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由工作人员确认考生身份。

    (2)复试环境查验

    考生通过考试设备的摄像机镜头,360度全面、实时展示考生所处考试空间无其他人,复试场所考生座位1.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电子设备等。

    (3)随身物品检查

    除考试规定使用的身份证、手机或电脑外,考生不准许携带其他物品。

    3.线上面试:复试工作人员组织考生进行综合面试,复试结束,考生离场。

    (六)复试时间

    1. 模拟演练日期:2022年9月2615:00-16:00

    2. 正式复试日期:2022年9月279:00-11:00

    (七)其他

    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完成预报名的同学,可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报考我院,我院将根据报名情况,组织第二轮复试,第二轮复试安排另行通知。

、拟录取名单确定

1.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含)以上为合格,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所有类别的推免生均须参加复试,复试合格后方能录取。

3.推免生未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则录取不生效。

4.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对全校拟录取名单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向本单位实名提出投诉、申诉或举报。

、本单位联系咨询电话、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

本单位联系咨询电话:0431-85099590

本单位监督举报电话:0431-85099847

本单位电子信箱:liudp669@nenu.edu.cn